中文版 | English
 
导航栏目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留学生教育
培养方案
教研项目
教研成果
教学管理
实践教学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转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11-30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课程考核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保证课程考核公平、公正,现就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改革。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结合课程特点,采用灵活有效的考核方式,真实准确的反映出学生学习效果。
2采用试卷考核的,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命题要涵盖教学内容的重点及难点;题型设置要合理,难易度、份量适中;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有适当比例的综合题目。考试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送至考务科登记,方可印刷。
二、监考和巡考
1、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请佩戴本人监考证参加监考,并在考试前彻底清理考场,在黑板上板书监考人员姓名。各学院加强监考人员考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巡视人员请佩戴巡考证参加巡视,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严格履行监考及巡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关闭所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要精力集中,告之学生不得使用手机,以及考试相关违纪情形等,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事。
3、学院应成立考试巡视组加强对本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非闭卷考试形式的和实验、实习课程考核的督查。
三、考风考纪
1、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教育。学院要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考试考核的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规范,认真复习迎考。
2凡有作业或含实验的课程,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全学期总量的1/5者,或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其课程须再修。
3、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学校成立考风考纪督查组会同校教学督导组对课程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考风考纪监督电话:6578611665786170
 
                           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51126